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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议二

决议二

    于2009年6月在上海举行亚太地区戏剧院校第一次戏剧艺术与教育盛会。

    这次盛会将包括:
1. 学生做的主题工作坊(主题待定:新加坡与印尼做牵头院校)
2. 反映亚太地区国家与戏剧院校文化特性的戏剧演出作品(北京,越南,上海做牵头学校)
3. 大师班(印度与印尼做牵头学校)
4. 研讨会(马来西亚和新西兰牵头)
5. 其他可能性:
合作项目(越南和菲律宾ATE牵头)
新创作(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牵头)
在探索其他可能性时成员院校将遵循以下原则:
联系
投入
协作
文化互通
信心

    工作坊主题九月底前决定。
    其余决定十一月底前做出。

| 发布时间:2019.10.31    查看次数:25